天玑案例 | 菏泽首例!赌场案经纪人获新生
来源:本站 时间:2025-10-21
毕律师三大辩点扭转局势,
实刑建议改判缓刑
李某一97年生人,某网络平台主播经纪人,2024年底山东菏泽警方网络巡查中发现多个境外赌博网站正通过网络主播大肆引流,而李某一负责为这条产业链招募主播。李某一银行流水与支付宝记录,账户资金流水近百万元,累计非法获利达数十万元。检察机关以李某一构成开设赌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并以“核心主犯”提出实刑量刑建议。
在本案件中,毕波律师作为李某一的辩护人,从案件整体架构与被告人个体情况出发,提出三大核心辩点,为案件走向逆转奠定关键基础。
首先,毕律师提出本案主从犯界定应放眼整个赌博平台,而非局限于已抓获人员。李某一仅负责主播招募,未参与赌资结算、平台运维等核心环节。通过对比其他同案犯直接诱导投注的行为,力证李某一系辅助性从犯。这一观点直接动摇了此前检查机关对李某一 “核心主犯” 的定性认知。
其次,毕律师着重强调了李某一的认罪悔罪态度与实际退赔行动。在毕律师的正确引导下,李某一从内心认罪悔罪,家属积极筹款,对李某一的非法获利进行退赔,最大程度挽回了社会影响。毕律师将李某一羁押期间,通过读书、研习考研资料,积极提升自我等强烈的悔过自新意愿,亦完整呈现给法庭,证明李某一具备教育改造可能性。
最后,从“教育改造与社会效果统一” 的角度提出辩护意见。
毕律师指出,李某一系本科毕业生,具备一定的文化水平与技能基础,并非恶性犯罪人员。社区矫正,结合针对性的技术培训,李某一完全有能力回归社会、合法就业,真正实现“教育、感化、挽救” 的刑事政策目标,这一观点既符合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原则,也兼顾了案件的社会效果与长远改造价值。
经过庭审辩论,菏泽牡丹区人民法院最终全部采纳了毕律师的辩点,2025 年 7 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李某一有期徒刑2 年,缓刑 2 年。
此次判决的意义远超个案本身。在以往类似的境外赌博平台关联案件中,按照司法惯例,对国内引流环节的核心从业者通常判处实刑,而本案中,毕律师通过精准的事实梳理、严谨的法律论证与人性化的辩护视角,成功推动法院突破惯例,作出更符合案件实质正义与刑事政策的判决。
毕律师的辩护实践,凸显了专业辩护人在案件中所发挥的关键作用。也为同类案件的辩护工作提供了可借鉴的思路,即在复杂案件中,唯有深入挖掘案件细节、精准把握法律精神、兼顾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才能真正实现有效辩护。

